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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推官莅临打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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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李秘而言,能够当上捕快,是自己事业的第一步,是个成功的开始,或许在别人眼里,捕快根本算不上甚么好行当,但李秘仍旧花费了很大的努力才争取到。

不过这种新鲜感很快就消散了,因为捕快只是他的手段,县衙只是他的平台,他的真正志向是第一神探!

县衙里头复杂的人事关系,多少会产生一些阻碍,但李秘却没有太多的忧虑。

邢捕头虽然也想敲打一下李秘,但也不好太过分,因为李秘跟项穆老大人有交情,县衙里头有些心思活络的,已经开始想要巴结李秘了。

即便有些人不太相信李秘这样的无名之辈,会与项穆有多深的交情,但简定雍对待李秘的态度,也让他们不敢对李秘太过放肆。

因为李秘第二天便得到了知县老爷的同意,进入刑房调取相关的旧案卷宗,着手调查那十几桩旧案。

这些旧案此前都是吴庸在处理,如今吴庸离开了刑房,新的司吏还没有上任,邢捕头便担下了这些案子的调查工作。

因为苦主三天两头来闹腾,在市井街坊间不断谴责张氏,吕家和张家也派人过来施压,希望官府尽快调查清楚,还张氏一个清白,并针锋相对地要惩处那些污蔑和诽谤者。

双方相互闹腾,县衙也是一日不得安宁,邢捕头早就焦头烂额,所以对李秘展开调查,他还是比较欢迎的。

简定雍在这件事上的态度,也出乎李秘的意料,虽然没有给李秘刑房司吏的位置,第二天却出了朱票,竟然让李秘全权负责此事!

让一个新人来负责这样的大案,实在让人难以信服,对李秘而言也是莫大的压力。

但李秘想要成为公差,不就是为了继续干刑侦么,目前的任务不就是为了调查倭寇杀手么!

虽然这些县衙的官员和胥吏都有些冷嘲热讽,目光之中竟然还有一些耐人寻味,等着看热闹的意思,可李秘并未在意,而是一头扎进刑房,翻阅旧案的卷宗。

李秘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,尤其是接手案子之后,他很容易就会沉迷下去。

虽然房间里头闷热至极,卷宗弥散出来的霉尘使人鼻头发痒,喷嚏不断,但他也是收获不小,因为这些旧案实在是漏洞百出!

就在李秘为自己的收获而精神大振之时,一名衙役却走了进来,朝李秘道。

“李捕手,府衙的推官来了,要责问案子,县太爷让你到花厅去接受比较呢...”

“苏州府的推官?”李秘听得此言,心头顿时一紧,而后就甚么都明白了!

难怪简定雍这么爽快地让自己全权负责这个案子,难怪邢捕头也没有任何异议,难怪胥吏们都用同情的眸光看他!

根据太祖朱元璋制定的《大诰》,还有《大明律》的规定,县衙公人办事是有时间限制的,小事三日,中事五日,大事十日,到时而不决者,轻者鞭笞,重则革除!

这个所谓的“比较”,就是到了限定时间,上级官员下来视察公务完成情况,若不能按时完成,就要对官员胥吏进行处罚!

而官员相对尊贵,又碍于面子问题,所以这种处罚,通常着落在胥吏的身上,也就是说,李秘成了背锅侠!

按照大明的办案规矩,除非是大案要案,大谋逆之类的案子,否则地方上的案件,通常由知县来署理。

知县将处理结果上报,相当于初审,如果内有冤情,则由直隶的府衙来重审,比如吴县和长洲县,如果处理结果有异议,或者处理不了,便由苏州府知府来处理。

苏州知府这一关便算是二审,如果还不能解决,便可以到按察使司,由按院来处理,算是终审。

为了防止冤案发生,大明的都察院设立巡按,通常由御史来担任,巡视地方,若有冤案发生,便由按院来翻案。

袁可立未被罢黜之前,便是御史巡按的职务,也就是专门替百姓洗刷冤案的官职。

若是连按院都处理不了了,还可以到京城敲登闻鼓,也就是俗称的告御状,由刑部和大理寺来处置,或者三司会审,甚至由皇帝亲自过问!

当然了,万历皇帝躲在宫里,不问政务,想要他亲自问案,就有些不切实际了。

张氏一案本来不算甚么惊天大案,可牵出十几桩旧案来,这些旧案的苦主又联合起来,差点闹出群体动乱来,苏州府不可能不过问。

这吴县和长洲县乃是附郭县,县衙和苏州府衙都在苏州城里,也不需要费甚么腿脚时间,苏州府的推官过来查问进展,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事情了!

李秘也不由苦笑,终归还是自己把这份差事想得太简单,以为可以一心一意办案就成,谁想到莫名其妙就要背黑锅了。

不过换一个角度来想,这些案子已经不再是一般的凶案,里头还牵扯到倭寇细作的问题,应该是危及地方稳定的大案子了,本该移交上级,由苏州府来处理才对,只要说明情况,这苏州府推官也不会太为难自己的。

起码李秘是这般想的,即便苏州府推官把自己屁股都打烂了,也不可能打出一条线索来不是?

再加上自己是最了解内情的人,对整个案子,比县衙里任何人都要了解,也就不怕这推官来“比较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