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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重生在修真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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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小风一下子从荒草丛中坐了起来,大叫了一声:

“啊,我重生了?”

接着,他又大叫了一声:

“啊,我那强大的修为呢?怎么全没了?”

然后,他又大叫一声:

“啊,我滴衣服呢?”

最后,他又大叫了一声:

“啊,这是什么鬼?”

他面前齐膝的草丛中,窜出一条全身血红的狗。

这条狗半米来高,全身没有一根毛,一身的皮成鲜艳的大红色,赤目极了,看上去极为恐怖。红狗面目狰狞,看到林小风后,咆哮一声,朝他扑来。

林小风差点吓尿,爬了起来,拔腿就跑,边跑边哭爹叫娘的喊:

“救命……救命啊……”

但是四面都是莽莽荒原,没有任何人影,根本不会有谁来救他。

红狗越追越近,呼的一声,纵身一个跳跃,将他扑倒在地,张开大嘴就朝他咬来。还算林小风反应快,一只手抵住红狗的胸膛,狗嘴一时没能咬下来,满口利牙在林小风的眼前咬得咔嚓咔嚓直响,粘稠的口水滴在林小风脸上。

林小风另一只手在地上乱摸,噫,居然摸到一块石头。

这块石头,大小合适,好趁手哇。

嘭嘭嘭嘭……

林小风立即抓住石块,对着狗头使劲狂拍起来。

嗷嗷嗷嗷……

红狗被拍得嗷嗷惨叫。

没几下,红狗被林小风拍翻在地,林小风爬了起来,骑在红狗身上,挥动石头,继续对着红狗猛砸。

嚯嚯嚯嚯……

快使用双节棍……

噫不对,快使用霹雳石,嚯嚯嚯嚯……

不大一会,狗头被砸了个稀巴烂,林小风这才喘着气停下来。

林小风将带血的石块朝地上一扔,大骂一声:“靠,叫你咬我!你再咬啊!怎么不咬啦?起来再咬呀?怎么不起来啦?靠你老母!起来哇,起来哇,起来哇……你特么给我起来哇……”

红狗已经毫无生命气息,根本不能理会林小风的叫骂。

林小风呼了口气,从红狗身体上下来,赤条条的坐在狗尸旁边,整理着有些凌乱的思绪。

他喵的,想起来了,自己是地球上唯一一个修真者,反正自己在地球修真的时候压根就没碰到其他修真者过。自己在地球上修炼到了炼气九级,强得一匹,强得有时候自己都害怕自己。不过,虽然自己很强,但是,在地球上的时光里,自己一直很低调,很低调,一直在闹市中隐居,根本没谁知道自己是一个修真者。自己还有另外一个身份,就是北山大学的一名大学生,是一名品学兼优的五好学生,平时读读书,修修真,保护保护地球,泡泡妞啥的,生活乐悠悠。

有一天,自己在北山大学的后山上看流星雨,有一颗冰箱大小的流星砸中了自己,虽然自己强得一匹,但是那流星实在太厉害了,自己根本没法躲开,被砸得灰飞烟灭,自己的身体被砸成碎片的那场景,特牛……喂等等,我靠,不是吧,我特么居然是被一颗流星砸死的?天啦,这概率,这也是没谁了。

流星,我靠你老母!

不过,这里居然是修仙界。呃,不对,准确的来说,应该是修真界。这里隔修仙界好像还很远。

哈哈,老子做梦都想来到修真界,现在终于如愿以偿,终于穿到修真界来了,这里的灵气好足哇。终于不用再在灵气淡出鸟的地球上等死了。老子一定要在修真界修炼到至高无上的境界,老子一定要大展拳脚,大发神威,一统天下,泡大把大把的美女,哼哼哈嘿,哈哈哈哈。

林小风仰天狂笑起来。

不过,修真界好危险啊,刚穿过来就遇到这条红狗。

不对,这红狗的名字叫赤血狗,虽然名字挺威风,但这只是一条凡狗,还达不到妖兽的级别。刚穿过来就遇到一条赤血狗,差点被这条赤血狗给咬死,虽然自己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修为尽失,但还好自己机智又聪明,不畏艰难与险阻,勇猛的干掉了对方。

不过,老子的衣服捏?

老子的衣服哪里去啦哇?

为毛老子全身清洁溜溜,一丝不挂,一片衣服都木有?风儿吹来,胯下那兄弟,感觉好凉爽呀。

很快,林小风就想起来,为毛自己一丝不挂了。

原来,自己穿越重生的这个少年,名字也叫林小风,这家伙十八岁,是望月宗的一名废材弟子,八岁入门,修炼整整十年,十八岁时才达到炼气一级。

这哥们儿修炼到炼气一级后,获准外出历练,不想遇到合欢宗炼气三级女修孟谷兰,受到孟谷兰媚术蛊惑,说与其双修就可以快速增进修为。于是这小子流着口水屁颠屁颠的跟着孟谷兰到了她的住处,与其一番云雨。在云雨之时,这个歹毒的女人在床上吸干了他的修为,林小风气绝身亡,之后赤溜溜的尸体被孟谷兰扔到了这片荒野之中喂狗。

在那条赤血狗出现之前,林小风正好穿越过来,然后就发生了接下来的--裸--奔--少年怒砸赤血狗的一幕,事情凑是这个样子不知道你听懂了木有。

“我去,你个大笨蛋呀大笨蛋,合欢宗女人的话都能信?真是一点江湖阅历都木有,这样子傻呼呼的出来历练,简直就是送死的节奏嘛!不过,孟谷兰那火热的娇躯,那众多的技巧,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呀,啧啧……”

通过那个林小风的记忆,林小风砸吧着嘴,回想和孟谷兰在床上的一幕幕,就如同亲身经历一般,那火热的激情,真是令人难以忘怀呀。辣魔,问题来了,可是为毛自己不穿到和孟谷兰在床上的时候?而是穿越到要被狗咬的时候?林小风有些郁闷。

不过,现在不是回忆那段旖旎春光的时候,此地不宜久留,要是再来几只赤血狗,那就完蛋鸟。自己没有修为,面对赤血狗狗们,自己就是它们嘴里的菜哇。

根据原来那个林小风的记忆,林小风果断的判断出,这里应该是合欢宗和望月宗的交界地。两宗交界之地,极其荒凉,野兽出没,非常危险。

必须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。

林小风一路走去,他前行的方向不是朝合欢宗,也不是朝望月宗,而是沿着两宗交界方向前行。他手中抓着刚才那块霹雳石,是为了防范再遇到赤血狗。

这片区域,经常有赤血狗出没,不得不小心呀。

有块石头防身,林小风感觉要安全多了。我的霹雳石,你一定要好好的保护我,我刚刚重生,原来强大的修为尽失,现在很弱很弱,我的小命,就全靠你了哇。

“哎哟!”

刚走了两分钟,林小风的脚就被地上的石子磨出了血,痛得他直叫。

“我靠,孟谷兰,你这个死婆娘啊死婆娘,把老子光溜溜的扔在这里,搞得老子裸穿,裸穿呀,你妹的!不行,得弄双草鞋穿,要不,老子绝对走不出一里远。”

很快,林小风就停了下来,在附近弄了些草和树叶什么的,绞尽脑子,发挥他毕生聪明才智,这才弄了一双根本不像草鞋的草鞋,穿在了脚上。

嚯!

舒服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