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书了,但书里没我这个角s。
因为我还没出场,就被书中的反派big佬给捅死了!
可能是为了规避敏感,原文作者对这个剧q只一笔带过。
“见到程烟(原文女主)的第一眼,他当晚就恢复了单身。”
至于怎么恢复的,直到全文big结局的时候,反派big佬才一脸深q地向女主坦白是自己捅死了原配!
想明白这些的我,嘴里的燕窝鱼翅顿时不香了,看着正坐在我对面的终极bigBOSS忍不住瑟瑟发抖。
bigBOSS十分不满地看着正在颤抖的我,警告道:“吃饭的时候不许抖腿。”
“知……知知……知……道道道……了”我抖成了筛子。
不是我怂,而是眼前的终极bigBOSS被作者写得太变态了!
原文里有这么一段,女主去商场买鞋,因为店里的导购看不起平民穿着的女主,对女主的态度不好。
bigBOSS一怒之下,将整个商场都给炸平了!
死没死人,作者没说,但想想商场都炸没了,人肯定也活不了。
还有一段,女主走在路上被一只流浪狗给凶了几声,他就把狗给炖吃了!
小说里,关于这位反派big佬的变态描写多到数不过来!
我随便想几处,就能给自己吓尿了。
“李妈!”见我抖得实在厉害,bigBOSS陆知舟直接对一旁的管家吩咐:“让王院长来家里给她看看舌头,要是这说话不清楚的毛病治不好,就割了吧!”
说完,慢条斯理地起身,直接走了。
而我留在原地,抖得更厉害了!
陆知舟走后,李妈走到我身边,语重心长地劝我:“夫人,先生的脾气你也了解,有些事,还是早点认命的好!”
我听得一头雾水,不明白自己有哪些事需要认命。
正yu开ko追问,突然一段不属于我的记忆涌入我的big脑。
待我消化完这些记忆,整个人都懵了!
我这个被陆知舟一刀捅死的原配,居然是他抢来的!
我原本有一个十分相爱的男朋友,被他发配到非洲挖煤了,而我之所以没有寻死,留在这个变态身边,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男朋友!
也就是说,他抢了我,然后又捅死我,转头又去爱女主。
这是何等卧槽的剧qa!
工具人就能被这么敷衍对待么!
逻辑都可以不圆么!
回到房间,我再次将作者的祖宗八代都问候了一遍。
按照现在的q形来看,陆知舟还没遇到女主角程烟,所以,他的心思还在我的身上。
也就是说,暂时他不会捅死我。
2
下午,王院长来看了我的舌头,发现我逻辑清晰,言语流畅,便同q地看了我一眼离去了。
我也挺同q他的。
因为这位王院长后来给生病的女主打针,只因女主害怕地叫了一声,就被陆知舟废掉了双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