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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话一:不食嗟来之食

♂主编强推—>火爆爽文【收藏一下,方便下次阅读】

狠狠地休息了一段时间,大家新年快乐。

上次我番外我自己的那一章,竟然被和谐了。

算了,我也懒得问为什么了,反正也没意义,屏蔽着吧。

看了一下评论,发现好多人问什么时候开新书,唉,完本感言里都有啊。三月份发新书,我打算多休息一下。

其次我发现以前写的番外,有些人还是没看到,山海经一到四都在正版第一卷,七十六章后面。

颛顼的小篇在正文VIP卷第九百七十章一箭落九日的后面,名为绝地天通科幻版。

道佛那里,讲了点新书的创意,浅尝辄止吧。

下本书因为主角金手指是信息感知,所以会解答地球所有未解之谜,并且从科幻角度,尽可能把宗教、神话都给解释了……

因为不写收容物,我估计我会扑街,如果下本书扑街,我也会把它写完。

有人说让我讲吃,我的老天鹅,这从何讲起啊。

我只能说,吃是吃,美食是美食。

不讲美食,那还能扯两下。

象形字义上,用手抓取粗食为‘饭’,低头用器皿的正餐为‘食’,山珍海味的高级享用为‘餐’,神祇受祭奉的贡品为‘享’。

有些人说古人都是两餐制,很晚的时候生活富裕了才有三餐制。

这话对,也不对。

事实上中国很早就有三餐制,只不过确实也跟生产力挂钩,平民百姓很长一段时间,别说两餐了,甚至只是一餐而已。

而皇帝、王侯不只是三餐,甚至有四餐。

至少在商朝时,就有定时吃饭的传统,甲骨文里就将主餐称为‘大食’在一天的早上,特别丰盛,力求吃饱。然后将另一顿饭称为‘小食’,在下午随便吃点就行了。

《论语》也说了‘不时不食。’

三餐制度,从文献来看的话,最晚战国时期就有了。

《庄子》有云:适莽苍者,三餐而返,腹犹果然。

意思是去郊外游玩,带足三顿饭,玩一天回家肚子都是饱饱的。

这不是孤例,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又云:“士三食不得餍,而君鹅鹜有余食。”

意思就是士人三餐都吃不饱,而君王你竟然鸡鸭鹅都有吃不完的粮食。延伸意思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。

那时候,士人就有一日三餐的制度,士人并不是多有钱的阶级,从君王到诸侯再到大夫,最后才是士。

前三级都有地产,属于领主,而士是没有地产的,只有个贵族身份。

一日三餐能普及到士人,说明春秋战国时期,有这个条件的人,都已经广泛普及了三餐制了。

汉代甚至出现四餐制,当然是帝王专享。

班固的《白虎通》写了:“王者之所以日四食何?明有四方之物,食四时之功也。”

四时就是天刚亮的时候,叫旦食。日中的时候吃一顿,叫昼食。下午再吃一顿,叫夕食。晚上来顿夜宵,称为‘暮食’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到了大清朝,皇室一日两道正餐。

叫做早膳与晚膳。七点钟吃一顿,十三点钟吃一顿。

之后就得等到第二天了。你们可能会想,晚上不饿吗?

即便饿了,也得如此,这是大清宫廷里祖宗定下的规矩,不能违背,包括吃什么,怎么做,都有详细的规矩。

每天吃的是一样的,食材的斤两都有严格分配,按照地位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份例。

且做法,加多少盐、放多少勺糖,必须严格按照食谱来。

你穿越到清宫,你说口重,想吃辣一点,吃咸一点?不行,两道正餐,御膳房谁的面子都不会给。

其实都特别难吃,而且是天天吃,年年吃,很多嫔妃自己开小灶,在耳房弄个小厨房,自己做菜吃。

不过,如此不近人情味的制度下,大多数人并不会饿肚子。

因为除了两道菜肴丰富的正餐,还有早点和晚上的便饭。

早点是各种糕点小吃,晚上的便饭则是羹汤、清粥。

这都算上的话,其实是四餐。

更别说,后宫很多嫔妃都有小灶,有钱,那想吃啥就吃啥,让人买来食材,由贴身的宫女做。

真有饿肚子的,那肯定是地位低的。

皇太后怎么也不会饿肚子,每天都有猪羊个一头,鸡鸭各一只,再加上各种香料、新米、白面、蜂蜜、蔬菜,做成数十道膳食。

皇后每天也有十六斤猪肉,十六斤羊肉,鸡鸭各一只,再加上各种新米白面之类的,形成数十道膳食。

依次类推,逐步降低伙食标准。

到了嫔妃最低一等的答应,吃的就寒酸很多,每天有一斤八两的猪肉做菜,然后每月,注意是每个月,有十五盘羊肉,每盘大约一斤,然后每月有五只鸡鸭。

再低呢?再低就是宫女了,每天一斤猪肉,鲜菜十二两,老米七合五勺。没了。

一合是一百八十克,一勺是三十克。总共一千四百一十克的米。

一天两顿正餐分开算,即一顿有七百零五克的米。

还可以吧,一顿半斤猪肉、大半斤的蔬菜,外加近三斤的米,能吃饱,这就是宫女的待遇了。

倘若要说美食,我国美食太多了,根本讲不完。

如果只是介绍菜,那么我可以水几百万字……

所以还是跟你们聊点跟吃有关的历史。

毕竟问得是‘吃’,不是‘美食’。

首先问个问题,中华上下历朝历代,当代之前,你们最喜欢哪个历史时期?

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个偏好。

有人可能想穿越盛唐,有人可能想穿越三国,有人可能想去大明。

而我,最喜爱的便是那所谓‘礼崩乐坏’的时期,东周。

即春秋与战国。

我们历史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语,出自于那个时代。各种历史典故,行为先例,皆诞生在那个时候。

东周列国,纷争不断,激起百家争鸣,有识之士都想要抑争治乱。

各种各样的学说、思想碰撞激扬,是我们文化的黄金时代,思想大爆炸的时代。

同时期,正好也是所谓古希腊的思想大爆炸时期。

那是个言论无比自由,人人皆有气节的时代。

因此,吃的话,我其实第一反应,就是想到晋文公重耳。

晋文公吃土的故事,我在蓝白社悠姐他们假扮外星人忽悠异界地球时,提到过。

重耳颠沛流离,在外流浪十几年,他和他的追随者,很多时候都没有饭吃。

有一次走到五鹿这个地方,实在饿极了,看到一个老头在垦地,便向他讨点吃的,问有没有粮食救救急。

谁想到那庄稼汉,非常淡定,打量了一下这伙狼狈的贵族,呵呵一笑,俯下身居然拿起一块泥巴递给重耳:“喏!粮食!”

重耳气疯了,堂堂公族之子,竟然给他吃土。

他呵斥那老头,老头却一副不怕死的样子说道:“你看我这么大年纪,还在这垦地,你觉得我有粮食吗!我只有黄土可以给你。”

重耳旁边的追随者狐偃,就问:“你的儿子呢?”

老头说:“我所有儿子都战死了。”

重耳不说话了,他其实不想追究老头了,但是这份羞辱又让他下不来台。

狐偃立马就说:“这黄土就是土地,就是社稷啊,百姓不是给您吃土,而是托付社稷于您啊。”

重耳顺坡下驴,立刻流泪,感动地捧着黄土,跪在地上,仰视苍天,发誓如果成为国君,一定要让国民得以安居乐业。

这就是晋文公受土,以为受社稷而重之的典故。

不过他也做到了,他晚年继位,大器晚成,的确让晋国国力空前鼎盛,完成霸业。

在流亡期间,重耳还吃过另外一碗极富意义的食物。

根据寒食节的起源故事描述,有一次重耳被资助的粮食,给人偷走了。他们一行人没了粮食,在荒郊野外饥饿难耐,突然手下介子推,割了自己的大腿肉,熬了肉汤给重耳吃。史称:割肉奉君。

汉代韩婴写的《诗经外传》对此大加赞赏。

晋文公乃是一代明君,饥饿难耐之际,被人用土羞辱,最终还是忍了。

然而他的孙子晋灵公就不行了。

“晋灵公不君。厚敛以彫墙。从台上弹人,而观其辟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孰,杀之,寘诸畚,使妇人载以过朝。”

什么意思呢?晋灵公毫无君主的之姿,望之不似人君!喜欢站在高墙上,用弹弓射下方的人,然后观赏他们躲闪弹丸的样子。

他喜欢吃熊掌,等了后就去问,厨子说还没熟,毕竟是熊掌啊,又没有高压锅,哪那么容易煮烂?

然而晋灵公就很生气,心说我等了这么久还没熟!烦死了,一怒之下,将厨子杀了……然后让宫女将其抛尸。

这故事之后还有,那就是晋国名臣赵盾和他弟弟赵穿得知此事,终于受不了这家伙的昏庸了,再度向其谏言,晋灵公不听,最后吵得很不愉快。

之后晋灵公找了个由头想害死赵盾,布下伏击,因为有义士襄助,赵盾得以逃亡。

再之后就是著名的‘赵穿弑君’事件。

赵穿袭击杀了晋灵公,迎回了赵盾,然后赵盾并没有处理自己的弟弟赵穿。

于是晋太史公董狐写:“赵盾弑其君。”

赵盾很冤枉,说写错了,不是我弑君。然而董狐就是不改,说虽然赵穿弑君,可却是为了迎回流亡的你,你流亡没有离开国境,回来之后却不处置弑君之贼,你就是弑君主谋。

这也是正气歌里著名的‘在晋董狐笔’。

晋文公想吃点杂粮,被人用土羞辱,也没有杀那老头。饿得快死了,靠着忠臣割下的大腿肉活下来。

他把晋国国力发展壮大,孙子却为了吃熊掌而杀了厨子,被忠臣劝谏,还想杀朝廷重臣,最终因此死于臣子之手。

熊掌,在春秋战国时期,是一大美食。

同样在临死之前,特别爱吃熊掌的还有楚成王。

楚成王想杀太子商臣,换王子职继位,已经暗中筹划。

正在准备阶段时,商臣隐约听到风声,很急,但是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

他的老师潘崇就说,你设宴请楚成王的妹妹江芈吃饭,宴席上故意猥·亵她。

于是商臣照做,请来了江芈,并对其极为不尊重,果然江芈大骂:贱种,难怪王上要杀你立王子职为太子!

好了,商臣于是确定了,父亲真的要杀自己。

商臣连忙先下手为强,收买宫中禁卫,起兵包围了王宫,逼杀自己的父亲。

因为江芈泄密,楚成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,没有准备,毫无反抗之力,被强逼着自杀。

在楚成王临死之前,提了一个要求:“请食熊蹯!”

就是,我要吃熊掌!

然而他的儿子,并没有满足他这个要求。

无奈之下,楚成王带着没能临死吃口熊掌的遗憾,上吊自杀了。

吃货的绝望啊,杀我不要紧,就不能让我临死吃口熊掌吗?

哈哈,其实临死前,因为儿子不答应给熊掌吃,楚成王退而求其次,问我死后给我什么谥号。

商臣直接说:灵。

这是个贬谥,也就是说,他本来也是叫楚灵王的。

楚王急了,你熊掌熊掌不给吃,谥号谥号还这么难听,我不自杀了!你有种杀了我。

为了让他能尽快自杀,商臣只得答应他:好吧,谥号为成。

于是他就叫楚成王了,没能吃上熊掌,却换得了个美谥。

说起吃货君王,郑灵公也不甘示弱。

没错,又是个谥号为灵的……

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“楚人献鼋于郑灵公,公子宋与子家将见,子公之食指动。”

这就是‘食指大动’的典故。

公子宋这个人,经常跟人吹嘘,食指会占卜,只要自己食指抖动,那么今天必然能尝到美食。

果然,很快他们得了消息,楚人献了巨鼋给郑灵公,按照惯例,公卿见者有份。

郑灵公下令煲了美味的鼋羹,却是分了大头,给大家分了一点点汤喝,并且故意不给公子宋。

公子宋怒了,走到君王鼎前,伸出那个据说有感应的食指,沾了一下汤汁,放在嘴里吸吮,然后拂袖而去。

这就是成语‘染指于鼎’。也是染指这个词的起源。

君主的鼎,臣子怎么能染指呢?大大地失礼。

于是郑灵公很生气,想安排人干掉公子宋。

怎料公子宋先下手为强……伙同灵公的儿子,把郑灵公杀了……

啧啧啧,虽舌尖之欲,放纵它,也会酿就杀身之祸!

看到这,你们恐怕会感慨,礼崩乐坏啊,动不动就弑君。

公子宋因为没分到汤喝,就染指君王的鼎,沾着汤嗦手指,太失礼了,这要是放在大清,当场就被砍了。

然而,公子宋的愤怒在当时是很正常的。

故意不分汤给他喝,是郑灵公羞辱在先,这对于士族公卿而言,是无法容忍的侮辱。

如果公子宋没有过激反应,他以后在贵族圈子,就会不受人重视。

春秋战国,是我国真正的封建时期,跟后来中央集权的假封建不一样。

那时候的文化是贵族文化。王、诸侯、大夫、士,四种贵族,前三种都有领地,为封建主,士没有土地,但有贵族身份。

贵族的荣誉、尊严非常重要,不可轻慢。

春秋以及更早时期的战争,贵族都要参军作战,贵族被俘虏,战胜者必须允许对方以赎金赎回自己。

按照当时的礼仪,战胜者要送给被俘虏的贵族一块玉。

玉的价值,根据对方地位不同而给不同价值的玉。

用意是,如果对方家里交不出赎金,那就可以用这块玉,让对方可以自己赎回自己。

当然,通常被俘虏的贵族,是不会用这块玉的,哪怕砸锅卖铁,也得把赎金交了,之后整理衣冠,恭谨地再把这块玉还给战胜者,体面地回家。

这是周礼,可惜只有早期的时候还遵守,春秋中后期就开始很多地方不遵守了。

尤其是宋襄公因为仁义和守规矩,而战败差点亡国后,这种礼就彻底没人遵守了。

当然,只是玉这个规矩被简化了,包括一些战场上的规矩消失。

但是贵族的荣誉、尊严依旧没有丢,非战争的礼很多依旧是被遵守着的。后面渐渐丢了这种贵族尊严,是秦始皇统一天下,书同文,且融合姓氏所导致的。

战国时期,四君子之一的孟尝君,养士三千。

在当时,士作为没有地产收入的贵族,就是只能效力于诸侯,效力于大夫,做门客。

门客又叫食客,俗称蹭饭的。